又见青年作家徐则臣,是在中国校园文学馆。
这是一个春日的午后,一身书卷气的他背着一只黑色的双肩背包,置身在古色古香的书橱间,是那么地相得益彰。那些泛黄的油印校园期刊、墨迹已干的手推油印机,恍然间令他回到了学生时代。也是在大运河畔的美丽校园,和同学一起创办文学社,“大风起兮云风扬”,意气风发的少年,怀揣着文学梦想,那叫《起兮》的杂志,如今依然青春葱茏。是啊,校园因为文学而年青,文学因为校园而生动。他从背包里拿出新作《北上》,捐赠给校园文学馆。他感慨着,这里是运河之子刘绍棠先生的母校,我今天是来朝圣的。我的校园时光就是在阅读中度过的。
飞机和花书包
天真蓝,云真白,又一架飞机飞过来,拖着长长的白线,一个农村孩子坐在院子里仰头看着,心想,这些飞机装的是什么人?他们要去什么地方?他们到哪里才会停下?
这就是徐则臣,他从小生活在江苏省东海一个非常偏僻的小村子里。县城离他家40里,一年只能去一次的县城,在他的想象里,那是世界最远的地方。有一个飞机场,离他家不远,可他从来也没去过。他对这个世界的想象,从距离上来讲,就是这些飞来飞去的飞机。看飞机,是他童年时最梦幻的一件事。
要上小学了,母亲把姐姐淘汰下来的花书包洗干净,用针线把破损的地方缝补好,给他背上。那是一个两道梁的、兰花花的棉布书包,是母亲手工缝制的,书包带子有点长,他斜挎在肩上,松垮的花书包还是在屁股下面,于是这只花书包就一路稀里哗啦,拍打着他的屁股,向村头的小学校奔去。6岁的他还不知道花书包也是有性别的,当他感觉到了不好意思,已经是三年级。他想要一个可以斜挎的黄军包,军绿色,所有男孩梦里的颜色。他把这个愿望说出来时,父亲说,买,等你考上中学,就给你买。书包,竟成了他学习的动力之一。
农村哪里有什么课外读物?多半是小人书,《西游记》《小二黑结婚》《金光大道》大多是没头没尾的;爷爷订的《半月谈》《中国老年》杂志,他每期必看,《中国老年》杂志上的格律诗,他竟然背得滚瓜乱熟。哼哧认真学,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镇上的初一。一天,父亲从集市上回来,他看到一个崭新的军用黄挎包挂在门鼻子上,陡然觉得喜悦是多么虚空,“如果知道世上有沧桑这个词,它大约也会及时地涌上我的心头。”
放牛娃和《少年文艺》
家里有头牛,它可是全家最大的资产。有牛,就得有人放。放牛的任务,就交给了小则臣。一到假期和放学之后,他就抓着本书去野地里放牛。他喜欢放牛,天高地远,野地阔大,牛自己找草吃,他就找个地方坐下,开始看书。“念好书”,将来考个学校端上铁饭碗,这就是一个乡村少年的出路。整个初中阶段徐则臣都这样规划自己的未来。
课外读物依然少得可怜。镇上的学校没有图书馆,有一个阅览室,是向老师开放的,大部分时间都是大门紧锁。然而就在这个到处都是灰尘的阅览室里,他第一次看到了《少年文艺》。那是学校难得的一次打开阅览室,他进去就看到了这本杂志,好像这本杂志等了他很多年,等着遇见他,等着向他问好:嗨,你终于来了。他手捧着它,莫名其妙地喜欢,坐在角落里读着那些美好的文字,渐渐忘记了时间。
这本杂志像种子一样种植在了他的心田。整个初中,三年的时间,阅览室开放了两次,他进去了两次,看《少年文艺》也仅仅是两次,但这本杂志对他后来的成长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没有书看,他就找书看。他已经不再满足爷爷的《半月谈》、爸爸的《农村医疗手册》了。后来他从高两级的朋友那里借来两本外国小说,《嘉莉妹妹》和《珍妮姑娘》。这是他最早读的外国小说。出于虚荣心,当他硬着头皮翻开了第一页。“读得出乎意料的顺,整个人进去了,除了故事我可以完整地复述出来,所有那些稀奇古怪的外国人名我竟然也记住了。当我说出那些繁琐冗长的外国人名时,我觉得我的舌头正在跳传说中的芭蕾。”
正是这些古怪的名字激发了他对外国文学的兴趣,接下来他向同学借了《复活》。向同学们讲述卡秋莎·玛丝洛娃的故事,每次说到公爵,他都说出他的全名,德米特里·伊凡内奇·聂赫留朵夫,小伙伴们的眼瞪大了,在他们看来,这不是简单的记忆力问题。就这样从《复活》开始,他逐渐进入了持久、自如的外国文学阅读。
这也刺激了他的英语学习,成绩在整个初中阶段都是一枝独秀。
虚荣心为他打开了一扇窗。
失眠和日记
到了高中,学校阅览室开放的频率高了,他把能找到的《少年文艺》都看了,又把家里给的生活费省下来,买了很多的童话书和杂志读。
在数学老师眼里,他可不是最好的那拨学生。偏科严重,数学让他头疼。而老师又最爱提问他,那无解的难题,对他简直就是噩梦。以至于多年后,在每年的高考日,他都会做梦,在梦里走进考场,从来都是考数学,从来都是答不完题,从来都是在惊恐里醒过来。
身处校园的少年,对美的事物有着特别的敏感。高二时他得了神经衰弱。一到下午四五点钟就莫名其妙地恐惧,看到夕阳就如履薄冰,睡不着觉,整天胡思乱想,恍恍惚惚的,经常产生幻灭感。跟同学不合群,写日记就成了发泄孤独和恐惧的唯一方式。日记里乱七八糟,什么都记,想说什么说什么,怎么好说怎么说。“从高二开始,一直到1997年真正开始写小说,我写了厚厚的一摞日记,大概就是在日记里把自己写开了。后来回头看看,很多现在的表达,包括形式,在那些日记里都能找到差不多的原型。”
他开始想写东西,一点小诗,还有散文什么的,尤其小说,写第一个小说前,他把阅览室里的《少年文艺》里的小说又找出来看了一遍,以便找到榜样和信心。他写了一个短篇,几千字,模仿的东西,完全的学生腔。接着高三,压力大,情绪更加低落,写了一个中篇一个短篇,还给一家杂志寄去一个,当然是石沉大海。眼巴巴地盼了一些天,就老老实实去看书了。“那是小文艺情怀和青春期倾诉的欲望在作祟,我从没想过以后要靠写东西吃饭。”
在语文老师眼里,他的作文很一般。在高考之前,全县语文联考,他这次的作文拿了最高分,老师才勉强地说:写得还行。
律师梦和文学社
高考填报志愿,徐则臣在所有栏目里,填的都是“法律”专业,律师是他的理想。之前他看电视上的律师,戴着假发,穿着法袍,在法庭上侃侃而谈,能把死人说活了,能把稻草说成金条。他羡慕极了。而1993年的国际大专辩论会,复旦大学在新加坡夺冠,简直把他迷倒。里面很多辩手他都记得,他们的辩词他都能大段大段地背诵。如果说当时有什么偶像,那几个辩手就是他的偶像。“有一年我获了一个奖,颁奖典礼是蒋昌建主持的。我跟他说,我认识你很多年了,你当年很多的辩词我都能背下来,他一听,哦,你说的是1993年大专辩论会,的确影响了很多人。”然而他高考失利,鬼使神差般地竟然进了中文系。
徐则臣没有实现自己的理想,特别郁闷,进了中文系不知道该干什么。“那时候还没想过当作家,就跟赌气似的天天看书,抓到什么读什么……图书馆经常就剩我一个人,跟管理员都成了朋友。”边看边写,像写日记一样自我倾诉,通过阅读来消解内心的孤单。
后来,他与同学一起操持文学社。他是首任社长,这个社团有一个好听的名字“起兮”,源自刘邦的《大风歌》“大风起兮云飞扬”。新的《起兮》杂志问世了。从组稿、改稿到编辑、印刷,他尝到了当编辑的滋味。是有趣,是有瘾。一本自印的杂志,就是一块文学沃土,那散发着墨香的文字,记录着青春的足迹,成为青春最美的记忆。
我要当作家
“有一天傍晚,看完了一部小说,我觉得我的一肚子想法,一肚子的疑问,它都给我解决了,那本书是张炜的《家族》。”
一九九七年夏天,大一暑假,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,他一个人回到学校,校园里空荡荡没几个人。他从图书馆借了一堆书看。“那个夏天的黄昏,我读完了张炜的长篇小说《家族》,穿着大短裤从宿舍里跑出来,很想找个人谈谈。我想告诉他,我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了——我要当个作家。当时校园里安静得只有树上的蝉在叫,宿舍楼周围的荒草里飞出来很多小虫子。夕阳半落,西天上布满透明的彩霞,水泥地上升起看不见的热气,这个世界热烈但安宁。如果当时有人看见我,一定会发现我的脸和眼睛都是红的,跟晚霞没关系,我激动。非常激动,找不到人说话,我在宿舍楼前破败的水泥上转来转去,想大喊几声。当一个作家竟如此之好,他可以把你想说的都说出来,用一种更准确更美好的方式。在合上《家族》的那一瞬间,我决定:当一个作家。”
把这所学校图书馆的书读遍了,他的胃口越来越大,想到更大的校园、更大的图书馆里去读书。机会来了,他争取到了一个名额,全系唯一的一个,去另一所大学续读。在那里他达到了疯狂的阅读状态,外国文学那部分书架他熟悉得知道每一本书的位置。看完一本接着看另一本。读,然后写,他感到从来没有的满足。几年后,他考取北京大学中文系研究生。面试时他的导师问他,有没有读过张中晓的《无梦楼随笔》?这是一本相对冷僻的书,而徐则臣不久前刚好看过这本书,便凭印象作了回答。就这样,他考上了北京大学中文系研究生,师从曹文轩先生。
北大毕业后,他的创作数量平稳增长,短篇小说《如果大雪封门》荣获第六届鲁迅文学奖,2014年长篇小说《耶路撒冷》获得老舍文学奖、华语文学传媒大奖-年度小说家奖,他耗时四年完成的小说《北上》,荣获第十届茅盾文学奖。
于是读书,写作,再读书再写作成了他的职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