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、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,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联系,展示了中国共产党弘扬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责任。
民惟邦本:中国共产党人民观的底蕴
在中国传统文化中,民本思想源远流长。《尚书》中的“民惟邦本”是其最早的表述。先秦时期由天民关系向君民关系发展,反映了其演变的路径。其中,春秋时期“民为神主”的思想是天民关系最高表现形式,孟子“民贵君轻”、荀子“君舟民水”,是关于君民关系的至理名言。西汉时期,贾谊提出“民为国本”思想,强调“与民为仇者,有迟有速,而民必胜之”,深化了先秦民本思想,对历代影响深刻。汉初的“与民休息”与“文景之治”,可谓民本思想的经典案例。时至中唐,柳宗元擎起“吏为民役”旗帜,不失为民本思想中最具人民性的精华,达到民本思想极致。
这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的厚重性和深刻性。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,这些优秀的民本思想得到根本弘扬、有效实现和不断提升。
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,始终遵循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,坚持以人为本,把实现好、维护好、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尊重人民主体地位,发挥人民首创精神,保障人民各项权益,走共同富裕道路,促进人的全面发展,做到发展为了人民、发展依靠人民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。这种为民、靠民、惠民的人民立场和人文理念,展示了中国共产党的人民观,体现了中华民族“民惟邦本”的文化精华,使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发扬光大。
古今之变:中国共产党变革观的底蕴
“古今之变”,出自司马迁《报任安书》,讲他写《史记》是要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,成一家之言”。作为人们一直所要通晓的问题,“古今之变”中的“变”,指的是事物运动发展的“变化”与除旧布新的“变革”。
中国传统文化关于运动发展的“变化”思想十分丰富,依对其理解不同,可分为从事物运动发展所处状态、相互转化及所处条件等层面对“变化”的认识,以及从事物运动发展意义与作用的层面对“变化”的认识两种情形。前者诸如孔子把“变化”理解为“损益”,老子把“变化”理解为事物运动发展中的相互转化,《晏子春秋》把“变化”理解为事物运动发展所处环境条件。后者诸如《易经》讲“易,穷则变,变则通,通则久”,《论衡》讲“阳温阴寒,历月乃至;灾变之气,一朝成怪”;郭璞讲“惟岷山之导江,初发源乎滥觞”,刘禹锡讲“芳林新叶催陈叶,流水前波让后波”。
除旧布新的“变革”思想应运而生。韩非子讲“不期修古,不法常可”,扬雄讲“有因有循,有革有化”。康有为强调“物新则壮,旧则老;新则鲜,旧则腐;新则活,旧则板;新则通,旧则滞”,而梁启超则强调变法则存,不变则亡。在“变革”思想推动下,历代改革家层出不穷,“变革”思想一脉相承。
践行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,就是要以开阔胸怀,面对世界和平发展的时代潮流;以科学态度,对待坚持发展马克思主义问题;以敢闯胆略,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;以创新精神,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;以百年变局视野,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。显然,中国共产党的变革观,与“古今之变”的思想相通相印。后者是前者的文化底蕴;前者则使后者焕发青春。
德法相济:中国共产党治国观的底蕴
荀子是战国时期儒学的重要代表。当天下一统已成大势之时,他革新儒学,以其“礼表法里”的面目,适应封建王朝一统天下的文化需要。其“儒法兼治”的基本内涵,在于“王粹霸驳”“援法入礼”的治理主张。荀子儒法兼治思想的合理内核在于“德法相济”。在人类社会中,社会治理秩序和百姓行为规范,离不开自律和他律两种约束力。提高自律性靠德治,提高他律性靠法治。作为社会治理的两种方式,德治与法治并非彼此孤立,而是相互联系、相互作用、相互补充。可见,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,“德法相济”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时代精神。
中国共产党坚持“依法治国”和“以德治国”相结合,与“德法相济”一脉相承。党在社会治理中,一方面坚持以德治为基础。在依法治国中强化道德的行为规范,彰显道德的价值取向,注重道德的社会诉求,提高道德的自信自觉,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依法治国全过程,使法治精神得到道德的滋养,使道德对法治文化发挥支撑作用。通过在法治中坚持道德认知、价值取向、社会评价和行为自律,使道德的自信、自觉注入法治,使公民对法治的自信心、自觉性得以提高。另一方面坚持以法治为保障。在依法治国中推动道德观念深入人心,强化道德约束刚性支撑,发挥道德社会导向功能,化解道德领域突出问题,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依法治国中得到大力弘扬。通过在法治中体现道德理念、守住道德底线、弘扬道德风尚、构筑道德屏障,使德治传统得以彰显,道德建设得以推进。可见,中国共产党的治国观,坚持“德法结合”,优化社会治理,弘扬了“德法相济”的优秀传统文化,并使之得以升华。
天人合一:中国共产党发展观的底蕴
在中国传统文化中,人们很早就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。《周易》视“天人一德”为“天人合一”的表现;《春秋繁露》以“天人一类”为“天人合一”的表现;孟子将“天人一性”看作“天人合一”的表现;庄子、王充、张载把“天人一气”当作“天人合一”的表现。虽然前贤们在“天人合一”的表现形式上各执一端,但他们从相互联系视角认识人与自然关系的立场,却彼此相通。坚持人与自然的同一性、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,无疑是“天人合一”思想中的“合理内核”。
如果说“天人合一”思想是从相互联系上认识人与自然关系的,那么“齐物论”则是从相互平等视角看待人与自然关系的。《庄子》认为“万物与我为一”,人类应该以平等的眼光看待万物,善待万物,与万物和谐共存。“齐物论”把“爱”分成“亲亲” “仁民”和“爱物”三个层次,提出人从大自然中索取生活用品时既要适度又要时中的思想。这一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,对当今发展启迪深刻。
我国传统发展模式,制约其后发展,对生态环境造成威胁。新发展观、新发展理念的提出,摆正了人与自然间的关系,明确了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道理,开辟了新型工业化的发展道路。这表明,中国共产党的发展观与 “天人合一”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一脉相承的,并使之在新时代得以弘扬。
天下大同:中国共产党人类观的底蕴
在中国传统文化中,天下大同思想同样源远流长。早在炎帝神农氏开创农耕社会时,就有“耒耜之利”“日中为市,致天下之民”的壮举,成为中华民族以民本为核心的大同思想的滥觞。《诗经》中保留着诸如《伐檀》《硕鼠》和《黄鸟》等最早向往大同的诗篇。《礼记》礼运大同篇最早完整地表述了大同思想。其后,孔子的“有道”之世,墨子的“兼爱”“尚同”,老子的“小国寡民”,庄子的“至德之世”,孟子的“王道”,荀子的“王制”,杨朱的童子牧羊田园,明代泰州学派的平等社会等,表明古代中国对“理想社会”的追求从未间断。
中国共产党使人民革命有了组织者、领导者,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了传承者、倡导者。百年来党领导人民走过了革命峥嵘、建设艰辛、改革豪迈的光辉历程,实现了从站起来、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,迈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。这表明中国共产党的人类观,与“天下大同”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脉相承,并使之在新时代升华创新。
总之,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、建设、改革实践中,在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中,吸收思想精华,彰显道德精髓,提升时代价值,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出丰厚底蕴、广博智慧、无尽魅力。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文化根脉上对中华民族建立的伟大功勋!
(作者单位:浙江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)